welcome欢迎光临威尼斯55393大学生就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welcome欢迎光临威尼斯55393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一把手工程,进一步构建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机构,加强就业指导;深入调研研究,上好就业课程;广泛收集信息,提升就业层次的总体工作思路,特制定以下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要求,实现学校培养目标,实施大学生就业工作“全员工程”,学院建立“大学生就业导师制度”。
第二条 就业导师制是由学院安排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导师,为学生提供学业引导,考研咨询,以及就业指导,择业参谋等方面咨询服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就业导师制的工作目标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教育和引导学生准确把握国家就业政策,认清就业形势,及早做好生涯规划;促进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 就业导师的基本职责
第四条 就业导师的基本职责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及学院的发展;
2、工作认真负责,有能力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发展指引;
3、熟悉学校教学、就业和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根据学生的发展愿望和个性特点,辅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
5、根据专业形势,提供学习指导和考研咨询;
6、结合自身的科研工作,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7、利用导师的人脉资源,推荐所指导的毕业生就业。
第五条 就业导师的基本职责要求:
1、就业导师应指导所带的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收存并督促其落实;
2、就业导师应指导所带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3、就业导师应保持与学生的密切联系和沟通指导,并做好有关工作记录;
第六条 就业导师因故不能继续指导学生,应提前通知学院,由学院统一协调另行安排就业导师。
第三章 学生的基本义务
第七条 学生的基本义务:
1、学生应主动向导师报告自己的学习、就业等情况,寻求导师的帮助和指导;
2、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完成自己的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
3、学生应积极主动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定期向导师汇报;
4、指导期满后,学生必须按学院要求,提交总结。
第八条 毕业生应积极转变就业观念,先就业再择业,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第五章 就业导师的管理
第九条 学院设立就业导师工作领导组,院长任组长。领导组负责本院就业导师制的具体实施。学院必须为每位毕业生安排一名就业导师。
第十条 就业导师所指导的毕业生就业率如果低于20%,毕业论文指导数量将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减少50%。
第十一条 学院将根据就业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及落实就业等情况,评选出全院优秀就业导师,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学院将优秀就业导师荣誉作为教师考核、进修、晋级、聘任和各项推优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生科加大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就业信息的多渠道发布,确保就业信息精准覆盖学院就业导师和学生;加强毕业生各项就业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做好毕业生派遣前期准备工作与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文明离校。
第十四条 学院采取多种措施,巩固与拓展就业基地,开展各项产学研合作。
第十五条 学生科认真做好就业工作质量年度报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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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