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最终确定我院2019—2020学年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费减免学生为:16120241杨新月,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科付玉老师,电话0351-3557266,qq2961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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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