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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阅读数: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年级专业前10%,体测成绩合格。

2、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年级专业前10%,但位于前30%的学生,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有证书)。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由班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2、院学生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推荐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以学习成绩为主要参照,择优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五、所需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一式两份;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

4、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一份;

5、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6、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表一份,此表由学院学生科统一出具;

7、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本人打包后发至学院学生科。

六、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制定welcome欢迎光临威尼斯55393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2、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日期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

3、“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所在学院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生、班主任、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不得以学院学生科公章代替学院公章。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参评条件第2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5、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6、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welcome欢迎光临威尼斯55393学生科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