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201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宣传贯彻执行。
一、关于2015届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1.2015届开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月28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填写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学生处下发各学院2015届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各学院组织统一签字确认,并于6月28日前交回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务必要确保2015届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全部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并在纸质毕业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3.2015年秋季需要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在进行毕业确认的同时,要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还款计划变更,以便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4.各学院在进行毕业确认时要提醒和告知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及违约后果,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尤其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相关信息。遇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致电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者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二、关于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1.关于申请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学生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根据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学生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住宿费标准总和,不高于银行规定的贷款最高申请额度。
2.关于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学生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续贷申请材料:学生在申请续贷时,只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preapply),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字数在150-200字之间,不填写续贷声明的或者声明只有一句话的,审核不予通过。完成续贷声明后,打印出《贷款申请表》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贷款申请表》无需学校盖章。办理续贷所需材料: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2学生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3上年合同复印件。
3.回执录入时限
从2015年起,10月9日之前若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没有收到申贷学生的高校录入回执,将自动视作该学生放弃本次贷款申请。请各学院(校区)必须在10月9日之前将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收齐交学生处助学办。逾期不提交回执的,责任自负。为防止提交过程中出现疏漏,各学院(校区)要提醒学生在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时应将《受理证明》复印留存。
4.在校未毕业的开行贷款学生每年至少要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以上,并进行信息维护。
三、关于非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我校部分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并非开行经办,因这些省份的生源地贷款政策各有差异,来自这些地区(北京、河北、黑龙江、浙江、厦门、宁波、福建、上海)的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及时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或者资助中心咨询,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提出申请,办理签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