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教学实验室建制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基础实验平台及专业实验室,现已完成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的三年规划并正在进行第一期的建设任务,本年度将完成学科基础实验平台及专业实验室的三年(2014~2016)规划并落实2014年建设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规划及建设原则
1、本次实验室规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实验室名称规范、实验课程归类、实验地点及项目负责人的落实;第二阶段根据实验场所及承担的实验任务,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填写并签订任务书。
2、本次实验室规划应与2013年培养方案修订、专业评估相结合,保证基本的实验教学任务。
3、学校分批分次进行实验室建设,规划明确、论证清楚、材料详实、领导重视的学院进行优先建设;进展缓慢、材料不完整、无统一整体规划的学院将进行缓建。
二、时间节点
时间 |
具体任务 |
2014.3.6~2014.4.25 |
落实第一阶段的任务 |
2014.4.28~2014.5.30 |
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
2014.6.2~2014.6.13 |
完成任务书签订 |
2014.6.16~2014.6.20 |
将仪器设备采购清单提交国家资产管理处 |
2014.6.23~2014.10.31 |
完成设备审批、招标、采购及付款 |
三、其它事项
1、本次实验室规划完成后,学校将统一下文,确定实验室名称及建制,以后实验室将严格按照新的建制管理,实验室调整或撤销,须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长核准、确认。
2、学校将依据本次实验室规划的相关材料,完成实验项目指南的编制。
3、为了充分做好本次实验室的规划及论证,鼓励学院聘请校外专家或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调研。